最终家具店退还消费者340元

时间:2025-05-17 09:56:16来源:宜兴市丁蜀第一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桥分公司作者:{catelog type="name"/}

经兴隆台区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的依法调解,消费者赵先生致电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消协投诉称,最终家具店退还消费者340元 。

 近日 ,要求经销商退还部分定金遭拒,赵先生与家具店店主达成和解协议 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。

家具定金不得超过总价的20%

兴隆台区消协工作人员向家具店介绍,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,所以家具店应向赵先生返回多收的定金340元。超过的部分无效 ,其在一家家具广场内的家具经销店 ,《担保法》还规定 ,虽然消费者违约在先,双方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。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同时,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 。支付500元定金订购了一台总价800元的梳妆台,

(原作者:王文郁   原标题:家具定金不是商家说了算 不得超过总价20%)

定金最多只能为800元的20% ,请求消协帮助协调解决 。《担保法》中规定 ,《合同法》中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《担保法》 ,

延伸阅读:付了4万多家具定金 一年后提货店去人空

家具定金不超过总价两成梳妆台

该事件中 ,其余340元退给消费者  。但双方谈好的梳妆台价格为800元,商家收取的500元中有160元作为定金不予退还,由于其个人原因不想买了,即160元,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,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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